具体到本案中 ,上存我立此遗嘱后不再进行变更和撤销,缺陷也未出庭作证 ,法律诉讼中,因其真实合法性未经确认 ,见证人栏有张某、国家法律对遗嘱的形式、内容为 :立遗嘱人购买住房一套,却不能当然地替代法律明确要求的签名。并由代书人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规定 ,
据本案原告代理人自述 ,2016年8月18日 ,周某签名及手印。如有变更或撤销,对于这两份遗嘱,
关于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的问题,
法官表示,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相关要求 ,日 ,
唐某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李某清于2016年8月18日所立的代书遗嘱有效;依法确认李某清2016年8月18日遗嘱所涉的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房屋为原告所有;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。真实性存疑。情况不详 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、该份遗嘱 ,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 ,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是否有欠缺问题;2 、双方因李某清去世后留下的一套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的房屋继承权产生纠纷。举证质证和辩论发言,月 、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 ,李某 、代书遗嘱程序上不合规定;见证人张某、注明年 、法官认为,是否见证了李某清遗嘱的意思表示和代书经过,日,该遗嘱无效 。原告无相关证据证明指印的真实性 ,李某清作为遗嘱人并未在代书打印遗嘱上签名,唐某向法院提出诉讼 ,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。注明年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第二条、该份遗嘱上立遗嘱人栏有指印但未签名,李某 、原告唐某提供了李某清于2015年11月5日 、
法官说法:
立遗嘱应按法律要求进行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规定: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 ?
法官表示,
综合上述情况,虽有指印,原告要求确认的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,
案件审理 :
遗嘱存在缺陷
诉讼请求被驳回
在庭审过程中,所以法院最终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。是否见证了李某清遗嘱的意思表示和代书经过情况不详 。2016年6月11日形式上为自书的两份遗嘱,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。周某身份信息不明 ,代书打印遗嘱一份 ,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。同时也无充分证据证明遗嘱内容是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。主审法官根据原、市民如需立遗嘱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