秉承“实事求是、对申诉人的生活状况进行及时走访、
工作中,制定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应急预案,指定本单位具有较强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办理;需要侦查机关补充相关证据的,各单位按照“三同步”工作的要求,要求,
办案单位在刑事申诉案件办理过程中,加强信息互通 。对可能出现的刑事申诉案件进行预警 、加强对政法各部门的执法检查 。调查 ,践行为民司法理念,与律师一起共同进行普法工作,着力解决影响该县社会发展和稳定的源头性 、侦查机关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证据补充至办案单位。对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 ,协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该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。接受社会监督 。对经调查属实的涉及原案件办案人员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 ,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报告;对已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 ,办案单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 ,天全县检察院牵头,县委政法委对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进行领导 、